关于举办全国性社会组织分支(代表)机构管理工作培训班的通知
各全国性社会组织:
为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,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,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定于近期举办全国性社会组织分支(代表)机构管理工作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
落实“第一课”制度,学习贯彻党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;分支(代表)机构执法案例警示教育;分支(代表)机构相关管理政策解读等。
二、培训对象及时间地点安排
培训对象为在全国性社会组织中负责分支(代表)机构管理工作的负责人,限额100人,每单位限报1人。
培训时间是7月24日至25日,培训地点在民政职业大学(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院)。
三、报名方式
报名请登录“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”,在“网上办事大厅”栏目中点击“社会组织入口”或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://chinanpo.mca.gov.cn/npowork/进入登录页面,输入用户名密码后进入“综合办公”-->"人才服务和培训工作",在左侧菜单中找到"培训报名”按钮点击出现通知列表,找到与本通知标题对应的培训班即可报名(报名额满后系统关闭)。
参训学员报名时需在线提交参训学员介绍信。报名结束后,我们将对报名人员身份进行核实,核实后向报名人员手机发送确认参训通知,报名人员收到确认信息方可参训。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要求,严禁借培训名义公款旅游、会餐宴请和组织高档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。
(二)培训班实行封闭管理,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,严格落实作息及请示报告制度。
(三)培训班不收取费用,承担食宿费用,参训人员交通费自理。
(四)参训人员请按时报到参训,如遇特殊情况,请及时联系服务组。
联 系 人:屈涛
联系电话:01058124096
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
2025年5月20日
